8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因“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违反 *** 安全管理规定;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相关管理规定;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”5项违法行为,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警告,并处59.5 万元罚款。
刘某宏(时任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(主持工作)),对该行“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”的违法行为负责,被处1.6万元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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