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1日,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、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、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。决定书显示,南京新百、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在信息披露、规范运作方面,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对外担保事项,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,控股股东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人名单事项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: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、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、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、时任董事长翟凌云、时任财务总监潘利建、唐志清、时任副总裁钱静予以公开谴责,对时任董事长杨怀珍予以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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